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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发展事务中心应邀参与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举办的成都“自贸大讲堂”活动

来源:admin:本站发布时间:2018-10-30 点击次数:575次

   2018年10月16日,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在“交子金融梦工场”举办了第二十四期成都“自贸大讲堂”,特邀嘉宾、市自贸办各成员单位代表、各区(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代表、市人才发展促进会专家及企业代表、在蓉高校外国留学生代表、在蓉涉外单位代表,以及四川省商务发展事务中心代表等出席活动。

   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长杨天敏,首先为大家介绍了出席活动的嘉宾并宣读了讲堂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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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境外人员管理科科长朱科做主题引导发言,朱科长详细介绍了“成都公安出入境改革创新十五条政策措施”出台背景、推进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并着重介绍了十五条新政中有关外国人永久居留的政策及其便利和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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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链接:

1.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经自贸区管委会等单位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便利及突破:

进一步扩大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将自贸区、全创改管理机构纳入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单位范围,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经推荐可以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2.外籍人员已在当地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我国境内实际居留累计不少于6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经工作单位推荐,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并允许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同申请。

便利及突破:

建立市场认定外籍人才机制,将外籍人员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等挂钩,完善外籍人才从就业居留向永久居留资格的转换机制。在蓉工作外籍人员工资性年收入(税前)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年工资收入的6倍,并按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即认定为外籍人才(现行标准为税前年收入30万人民币以上和缴纳个人所得税8万人民币以上)。

3.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当地工作,或外籍华人在当地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我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便利及突破:

给予外籍华人政策倾斜,赋予外籍华人更多认同感和归属感,在申请永久居留方面对其工作单位类别、职务及工资方面不再作要求,也不需经政府部门或工作单位推荐,吸引和推动更多外籍华人回国创新创业。

随后,特邀嘉宾陈长宁博士,金牌教练何建铭先生,以及天府新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队长杨怡佳等人发表了精彩的演讲。

最后,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杨天敏副局长表示,"成都公安出入境改革创新十五条政策措施"实施一年多以来,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才、留学生、外籍华人等通过新政成为了“蓉漂一族”,“蓉漂”正成为一种新的时代风尚。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希望“成都公安出入境改革创新十五条政策措施”能被大家熟悉、熟知、熟用,以吸引和汇聚更多人才,共享新时代机遇。

 

新闻来源:成都市出入境微信公众号https://mp.weixin.qq.com/s/Zk84Avda2_o7PlEnl-_ZP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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