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第137届广交会成都交易团参展企业认真阅读要求,于7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按以下要求盖章扫描pdf报送四川省商务发展事务中心(联系电话:028-86694073,申报资料报送邮箱:scdc_rsk@126.com)。
一、申报材料
1. 参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 《“川行天下”国际市场拓展重点支持的展会专项资金申请表》电子表,不盖章,申请表中企业名称须与其营业执照名称相符,企业如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情况说明及工商变更证明,并加盖企业公章。(附件1)。
3. 参展证明性材料:展位协议+缴费通知书+实际支付的展位费用材料(转账记录和发票),3份材料缺一不可。
4.承诺书(附件2)。
以上材料均为申报材料要件,如有缺失视同无效材料。
二、申报标准
根据成商务发〔2025〕87号《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川行天下”国际市场拓展重点展会支持政策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补贴 | 展位费用 | ||
支持比例 (按照实际发生费用) | 支持面积 | 最高限额 | |
境内线下展会 | 50% (对于年底进出口额实现正增长企业再予以20%支持) | 不超过27平米 | 单个企业单场展会支持总金额不超过3万元 |
三、报送要求
1.以上材料(除资金申请表)请盖章后分别扫描并命名企业名称+材料名称以PDF格式报送。
资料命名示例:1.XX企业企业信用代码复印件;2.XX企业资金申请表;3.XX企业参展证明性材料;4.XX企业承诺书。
2.鉴于时间紧、企业数量多,为不影响他人申报,逾期提交或不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企业将不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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